[{"data":1,"prerenderedAt":33},["ShallowReactive",2],{"faq-question-89":3},{"question":4,"category":11,"subCategory":14},{"id":5,"group_id":6,"classification_id":7,"title":8,"content":9,"seo_content":10,"seo_title":10},89,2,1,"發票號碼不夠使用可以提前使用次期號碼嗎？","\u003Cp>依據統一發票使用辦法\u003Cspan style=\"background-color: rgb(250, 204, 204);\">第21條第1項規定：「非當期之統一發票，不得開立使用，但經主管稽徵機關核准者，不在此限。」\u003C\u002Fspan>，當期發票不敷使用而提前使用次期統一發票，依財政部80年8月3日台財稅第800274079號函釋規定，營業人提前使用次期之統一發票，如經查明係由於當期之統一發票業已用罊並無其他不法情事者，除通知該營業人嗣後應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1條規定，事先申請核准外，可免援引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移罰。\u003C\u002Fp>\u003Cp>\u003Cbr>\u003C\u002Fp>\u003Cp>當期發票如不敷使用時，建議盡快向隸屬稅局申請『增加字軌號碼』，\u003C\u002Fp>\u003Cp>或先向國稅局申請報備，才可提前使用次期發票號碼。\u003C\u002Fp>\u003Cp>\u003Cbr>\u003C\u002Fp>\u003Cp>如有提前使用，需填寫『發票異動申請書』以利我們設定。\u003C\u002Fp>","",{"group_id":6,"group_title":12,"group_content":13},"新手申請","新申辦之疑難雜症",{"classification_id":7,"classification_name":15,"faq_list":16},"申請使用相關問題",[17,20,23,26,29,30],{"faq_id":18,"faq_title":19},85,"我有使用別的平台開立發票，可以同時使用雲端設備開立嗎？",{"faq_id":21,"faq_title":22},86,"可以email寄送電子發票不提供紙本嗎？",{"faq_id":24,"faq_title":25},87,"當期發票號碼沒用完怎麼處理？",{"faq_id":27,"faq_title":28},88,"發票號碼申請不夠用怎麼辦？",{"faq_id":5,"faq_title":8},{"faq_id":31,"faq_title":32},90,"發票配號什麼是『期配』？『年配』？",1793688207236]